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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部分调整的公告2013-08-19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3-04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部分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

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419号文核准,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497.85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4月6日到账,并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11)羊验字第21459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将按照承诺将22,781.60万元投资于“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信息

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定制衣柜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

19,781.60万元;“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00万元。

    二、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内容概况

    (一)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概况及历次调整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投资的项目主要包括:应用系统软件以及实

施咨询,服务器,网络设施以及工程,IT 机房建设。应用系统软件包括 ERP(企

业资源计划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DMS(经销商管理系统),
           SRM(供应商管理系统),POS(专卖店前端销售系统),BI(商业智能与决策系

           统)。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息系统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3,000.00 万元,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发生了变化。2012 年 3 月 21 日,

           经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实施主体、建设期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对募投项目各阶段的时间跨度,实施项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可详见公

           司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部分

           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4)。

                (二)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本次调整方案

                在维持实施主体、建设周期不变的情况,对各阶段的时间跨度,本次信息系
           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预算以及实施项目等内容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阶段
阶段       时间跨度     项目                     项目预算          与最近一次调整相比,变动之处
                                                            预算
                        业务分析与 IT 规划             20

准 备 阶   2010-11 至   ERP 选型与咨询商选择           20
                                                             410   ---
段         2011-12
                        BI 选型与咨询商选择            20
                        正版化基础系统                350
                        ERP 一期项目实施              740          --
                        BI 一期项目实施                30          --
第 一 阶   2012-1 至    ERP 与 BI 试运行                0          --
                                                             950
段         2012-9       POS:前端设计软件项目                      --
                                                      100
                        实施
                        PLM 一期实施                   80          --
                                                                   1.为尽早实现公司财务业务一体化以及总
                                                                   部对分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管理,故提前原计
                                                                   划在第三阶段实施的广州易福诺木业有限
                                                                   公司 ERP 项目的实施时间;
第 二 阶   2012-8 至    ERP 二期:易福诺、成都
                                                      335    870   2.公司 2012 年陆续成立布局四川成都、浙
段         2013-6       工厂实施
                                                                   江嘉善以及河北廊坊三个分加工工厂。考虑
                                                                   到分工厂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极高,生
                                                                   产、供应信息等协作统一的迫切性更高,故
                                                                   取消了原定的 DMS 一期实施计划,并成都分
                                                                 工厂增加到 ERP 二期实施对象中。

                                                                 用户需求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故增加 BI
                       BI 二期项目实施              310
                                                                 第二期项目实施
                                                                 ERP 三期实施对象变更为廊坊、嘉善分厂,
                       ERP 三期:廊坊、嘉善分
                                                    225          原定的 ERP 实施对象易福诺提前到 ERP 二期
                       工厂实施
                                                                 实施
第 三 阶   2013-7 至
                       SRM 一期项目实施             140    140   ---
段         2013-12
                                                                 考虑到信息化用户对象在实施过程中不断
                       BI 三期:建立数据中心        380          修正用户需求,另本阶段主要是建立数据中
第 四 阶   2014-1 至                                             心,经初步询价后,需调整费用预算。
                                                           630
段         2014-8                                                原定第二阶段实施,因需先实施与主营业务
                       HR 项目实施                  250          更加相关的分工厂 ERP 项目,HR 项目调整
                                                                 为第四阶段实施
                       预算汇总                    3000   3000


               备注:原定实施的DMS决定取消,改为实施更为完善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计划在2014年启动,不包括在上述计划表中。


                三、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和影响

                1、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

                自2012年4月以来,公司陆续完成了增资收购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

           司、投资设立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以及索菲亚家居(廊坊)有限公

           司,建设公司西部、华东和华北生产中心。由于上述生产中心与公司主营业

           务直接相关,为了加强总部生产中心对各分加工中心的信息管控,实现日后

           生产统筹化之目的,需将上述分加工中心纳入公司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另外,目前电子商务市场发展日新月异,终端市场的需求变化较快,原来公

           司拟计划做的DMS计划书已不能满足业务实际需求。为贴合公司实际业务需

           求,同时更好地配合公司战略部署,改为实施更为完善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

           统。故募投项目各阶段的实施内容需相应调整。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次实施内容的部分调整乃因公司于 2012

           年新增 3 家下属子公司,增加了需纳入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对象,另实施情况与原
定 IT 规划有所变化,导致实施内容和实施工作安排需相应调整。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上述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的调整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2年陆续完成了四川成都、浙江嘉善以及河北廊坊分工厂的设立

和部署,令公司信息化对象增加。由于上述新增信息化对象与公司主营业务

关联性,生产、供应信息等协作统一的迫切性更高;同时考虑到原拟定的DMS

实施计划与现时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相匹配,计划实

施更为完善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故公司需相应调整部分实施方式。我们

认为该次调整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

的使用方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故同意调整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

造项目部分实施方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其他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芸女士、高振忠先生和李飞先生就本次募投项目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实施方式部分调整乃因公司于 2012 年新增 3 家下属子公司,增加了需

纳入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对象,同时原拟定的 DMS 计划书已与现时电商行业发展情

况以及公司终端业务需求不太相符,将改为实施更为完善的 CRM 客户关系管理系

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部分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

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故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内容部

分调整事项。上述募投项目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索菲亚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的募投项目在实际运作进行了部分调

整,该调整符合索菲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并经过公司充分论证。从现场

核查看,公司并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延迟项目建设周期,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调整部分实施

方式的计划无异议。

    六、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信息系统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部分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同意,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技术
升级改造项目调整部分实施方式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