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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4-06-17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2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6日收到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
   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因个人财务安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
   式分别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50万股和800万股,减持股份分别
   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和1.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
                                           (元)       股)            例(%)
  江淦钧      大宗交易    2014年6月16日      16.00               350     0.79
  柯建生      大宗交易    2014年6月16日      16.00               800     1.80
                                              合计             1,150     2.61
         自公司2011年4月12日上市起,江淦钧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比例为0.79%;柯建生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
   例亦为1.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江淦钧         合计持有
                                  12,000        27.21    11,650          26.42
               股份
               其中:无
               限售条件          3,000         6.8    2,650        6.01
               股份
               高管锁定
                                 9,000       20.41    9,000       20.41
               股
柯建生         合计持有
                                12,000       27.21   11,200       25.40
               股份

               其中:无
               限售条件          3,000         6.8    2,200        4.99
               股份
               高管锁定
                                 9,000       20.41    9,000       20.41
               股
合计                            24,000       54.42   22,850       51.8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
   务规则的规定。
         2、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未曾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
   告书》等文件中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江淦钧先生任职公司董事长;柯建生先生任职公司董事、总经理。上
   述两位股东的减持行为亦遵守了其作出的持股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职务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公司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遵守前款股份锁定承诺外,另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
   让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会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十。”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4、本次减持后,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一致行动人,其中江淦钧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后,在未来连续6个月内
减持不超过450万股;在减持股份累计达800万股后的未来连续12个月内不再
减持股份。柯建生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后,在未来连续12个月内不再减持
本人剩余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的减持股份通知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