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4-08-12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4-03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为人员扩张以及办公地理位置选址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宁基贸
易有限公司将租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
生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本项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
柯建生先生和潘雯姗女士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本次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主体介绍
    (一)江淦钧先生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11,200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柯建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二)柯建生先生
    目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11,200万股,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江淦钧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江淦钧先生和柯建生先生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信息
如下:
    (一)租赁物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701单元(电梯层801单元)
(以下称租赁标的)
    (二)面积:506.2101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其中2014年6月1日至2014
年7月31日为免租期)
    (四)租金:每月70869元(含税)
    租赁标的所在的广晟大厦建成于2005年6月,是正佳广场的东塔楼,连接正
佳广场主体,是天河区商区甲级写字楼,位于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核心商圈,地
铁上盖,BRT沿线,交通便利且周边配套成熟,但租金相对于旁边的创展中心、
维多利大厦、万菱汇、粤海天河城大厦便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出租期为5年,出租价格为139元/平方米月,低于周边同档次
写字楼出租价格,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广州市宁基贸易有限公司人员亦随之扩张。由于人
员扩容,需要扩大办公场地。向公司控股股东租赁写字楼,可以满足本身办公
需要,提供运行效率。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净额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
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无其他关联交易。
    七、专项意见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租赁房产。
    (二)公司独立董事葛芸女士、高振忠先生和李非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为人员扩张需扩容办公场所之缘故,租赁控股股东房
产,是为了满足自身办公需要,提供运行效率之目的而实施。我们查询了有关
房地产中介于网络上公布的同等等级写字楼租赁价格,同时问询了公司业务部
门,了解公司目前所租赁的写字楼租金水平,本次租赁控股股东房产的租赁价
格公允,没有形成对控股股东利益倾斜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