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15-08-0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15 年 1 月至 6 月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独立董事:
谭 跃、郑 敏、谢 康
二 O 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