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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10-22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7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是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 SALM S.A.S
(“SALM”)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
米厨柜”)。该中外合资公司已于 2014 年 6 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额为 2,380
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 51%,SALM S.A.S 出资 49%。目前,司米厨柜基于生产
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共人民币 22,000
万元,由公司以及 SALM 分别按照其持有司米厨柜的股权比例为司米厨柜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中公司为司米厨柜提供银行综合授信连带保证担保
的金额为人民币 11,220 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司米厨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
不超过人民币 11,22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6 日
    (三)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宁西工业园(不可作厂房使用)
    (四)法定代表人:Anne LEITZGEN
    (五)注册资本:2,380 万欧元
    (六)主营业务:家具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
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1,461,596.60               354,142,547.85
负债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7,139,591.68              115,535,010.85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 不存在或有涉及事项(包 不存在或有涉及事项(包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事项)                      裁事项)                     裁事项)
净资产                                 174,322,004.92               138,607,537.00
营业收入                                 12,306,856.59               52,531,238.10

利润总额                               -33,352,538.13               -41,776,787.66
净利润                                 -25,107,715.08               -35,714,467.92
最新信用等级                未曾进行过信用等级评定 未曾进行过信用等级评定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司米厨柜 51%股权,SALM 持有司米厨柜 49%股
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担保期限:1 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担保金额:11,220 万元。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司米”橱柜项目是公司大家居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司米厨柜有提
供综合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司米厨柜经营所需资金的要求,推进
橱柜项目的生产运营。此次公司为司米厨柜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2、司米厨柜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
行(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司米厨柜的实际需要与选定银
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不超过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
    3、持有司米厨柜 49%的股东 SALM 亦同意为司米厨柜提供银行综合授信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10,780 万元人民币。司米厨柜的股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
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元,没有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以及现金流
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证上
述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另一控股股
东 SALM S.A.S 亦按照其持有司米厨柜股权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
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司米厨柜提供担保公平、对等,
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
金额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内控
制度。故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