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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1-12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5-082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2015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5
年11月11日上午11点在广州市体育东路108号创展中心9楼905室以现场会议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王玉娟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
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过对公司的认真自查论
证,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3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下述事项: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2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35.19 元/股。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3 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合格
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
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
    2.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1,258,880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5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6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
    2.7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1.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亿元)                (亿元)

  1     索菲亚家居数字化生态系统(互
                                                     3.00                    3.00
        联网+)平台升级项目

  2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50                    1.50

  3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2.50                    2.50

  4     华中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7.00                    4.00

                合计                                14.00                   11.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
司自筹资金。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
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
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索菲亚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