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6-10-26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6-067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既往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司米橱柜”)是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
SALM S.A.S(现更名为“SCHMIDT GROUPE”,以下简称为“法国 SCHMIDT 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该中外合资公司已于 2014 年 6 月注册成立,注
册资本金额为 2,380 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 51%, 法国 SCHMIDT 公司出资 49%。
2015 年 10 月,司米厨柜有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共人民币
22,000 万元,申请由公司以及法国 SCHMIDT 公司分别按照其持有司米橱柜的股
权比例为司米橱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中公司为司米橱柜提供银
行综合授信连带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1,220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为司米橱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11,220 万元
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起算日为以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
效之日)。司米橱柜以及公司随后在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和
最高额担保合同。
鉴于上述授权以及担保协议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按照目前司米橱柜的现金流
需求,以及橱柜业务在公司全屋定制战略的重要地位,司米橱柜向公司、法国
SCHMIDT 公司申请续展担保期限的请求,即公司、法国 SCHMIDT 公司按照各自的
持股比例再为司米橱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中公司为司米橱柜提
供银行综合授信连带保证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1,220 万元。
本次担保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6 日
(三)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村
(四)法定代表人:Anne LEITZGEN
(五)注册资本:2,380 万欧元
(六)主营业务:木质家具制造;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
杂品零售;家具零售;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卫生
洁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8,608,178.06 432,520,803.77
负债 银行贷款总额 18,397,716.23 142,347,716.23
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56,428,352.65 356,311,977.91
或有涉及事项总额(包括 司米橱柜不存在对外担 司米橱柜不存在对外担
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以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以
事项) 及其他或有涉及事项 及其他或有涉及事项
净资产 112,179,825.41 23,508,825.86
营业收入 87,314,219.92 236,965,090.28
利润总额 -82,532,129.70 -88,670,999.55
净利润 -62,142,179.51 -88,670,999.55
最新信用等级 未曾进行过信用等级评定 未曾进行过信用等级评定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司米橱柜 51%股权,法国 SCHMIDT 公司持有司米
橱柜 49%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担保期限:1 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担保金额:11,220 万元。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司米”橱柜项目是公司大家居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司米橱柜有提
供综合授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司米橱柜经营所需资金的要求,推进
橱柜项目的生产运营。此次公司为司米橱柜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2、司米橱柜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
行(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司米橱柜的实际需要与选定银
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不超过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
3、持有司米橱柜 49%的股东法国 SCHMIDT 公司亦同意为司米橱柜提供银行
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10,780 万元人民币。司米橱柜的股东均按
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9000 万元(全部是
公司此前为司米橱柜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额度),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1%,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以
及现金流的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
利于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
另一股东 SCHMIDT GROUPE 亦按照其持有司米厨柜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上述子
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司米厨柜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平、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故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