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3-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索菲亚(00257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20转80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强 联系电话:020-389276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
是
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0
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
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是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是
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次
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是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是
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无
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
无非同意意见
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无
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
无
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无
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
合规
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6年12月28日
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
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无
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无
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无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无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 履 行 承诺 的 原 因及 解
决措施
股东柯建生收购报告书或权 是,已于2016年10月27日履行 不适用
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完毕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IPO首发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关于同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王飚、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潘雯姗、谭跃、郑敏、谢康、
陈国维、陈建中、张挺、陈
明作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承
诺
公司作出的分红承诺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作出的6 是。已于2016年7月16日履行 不适用
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完毕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孔 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