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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0-2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
菲亚”)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和审议,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向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1、《关于索菲亚华东生产基地三期投资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索菲亚”)的增资是具体执行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资浙江索菲亚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3、本次增资浙江索菲亚来源自公司本身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现有的募投
项目的实施。
    故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1、就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司已取得了我们的事
前认可。本次事项已经董事会审批,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和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故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跃:


                                      郑敏:


                                      谢康:

                                       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