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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01-0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索菲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62 转 8014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强                     联系电话:020-3892761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慧红、叶静思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 12 月 26-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是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小企业   是
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是
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是
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
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是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是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是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不适用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走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
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情形                           是
4.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委托理财情形                                    否
5.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是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6.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不适用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7.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是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8.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有关文件、
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
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说明:
     公司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
 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被第三方占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2018年1月4日

                          李慧红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    2018 年 1 月 4 日

                           孔 强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