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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3-2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索菲亚(00257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慧红                            联系电话:020-38927620转8003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强                              联系电话:020-389276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规章制度的要求,审阅了索菲亚历次公开披露的信息,督促并
                             指导索菲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是
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0
露文件的次数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持续
                             督导期,公司严格执行以上制度并规范运行。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是
规章制度
                             本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进行了2次现场核查,了解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情况和具体使
                             用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次
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是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持续督导项目组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8日通过
5.现场检查情况               考察经营场所、高管访谈、调阅相关资料等手段对公司有关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是
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无
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
                             无非同意意见
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
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无
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
                             无
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
                             无
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
                             合规
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
                             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和《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
                             无
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股东江淦钧收购报告书或权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IPO首发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用方面的承诺
股东江淦钧、柯建生、王飚、
潘雯姗、谭跃、郑敏、谢康、
陈国维、陈建中、张挺、陈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明作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承
诺
公司作出的分红承诺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江淦钧、柯建生做出的在利
润分配方案披露前,持股数
                             是。已于2017年9月14日履
量没有变化,在利润分配方                               不适用
                             行完毕
案披露后6个月内无减持计
划。
谭跃、谢康、郑敏、王飚、
                             是。已于2017年9月14日履
潘雯姗、王玉娟、沈肇章、                               不适用
                             行完毕
毛骏飙、陈明、陈国维、张
挺、陈建中、王兵关于利润
分配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是
否存在减持计划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是,正在履行中         不适用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
贷款。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孔 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