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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18-054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内容概述
    (一)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索菲亚”)经
股东大会批准参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林集团”)的
非公开发行项目。2018 年 9 月 11 日,丰林集团最终向索菲亚投资等 7 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91,296,800 股,其中,深圳索菲亚认购 65,281,900 股股份,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5.68%。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18 年 9 月 11
日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
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系公司上游供应商,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丰林集
团及其子公司为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
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自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5,000 万元,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471,384,323.06 元)绝对值的 5%,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成为公司关联方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日起至本公告日发      本次预计金额
                                            生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    丰林集团及其子公
                                           1,499.90            25,000
      品                  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 年 08 月 08 日
    注册资本:95818.4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 1233 号
    法定代表人:曾东
    主营业务:园林设计,营林造林,林产品销售(国家专控除外),中密度纤
维板生产,各种人造板的深加工、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等自产产
品的生产、销售及各种人造板、木制品、家俱、办公用品、建筑材料的进出口、
批发; 代管房屋租赁。
    丰林集团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丰
林集团总资产为 2,715,254,299.34 元,净资产为 1,905,743,013.14 元,2018 年上
半年净利润为 68,119,702.50 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为公司上游企业,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其采购生产的纤维
板、刨花板产品,一直保持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
市场化定价原则。丰林集团成为关联方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及其子公司
的交易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
等、互利互惠原则签署交易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
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丰林集团一直保持良好的经营业务往来关系,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往来。丰林集团本次成为关联方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
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丰林集团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公司本
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此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参与丰林集团非公开发行事项,项目实施
后,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丰林集团为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的关联方。
本次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且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故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决议;
       2、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