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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7-18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0-03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
《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
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司米橱柜”)向其
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652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起算日为以公司随后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具
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截止至公告日,
索菲亚对司米橱柜的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2.62 亿元。
    上述担保即将到期,根据司米橱柜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银行的审批要求,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司米橱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52 亿元;决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司米橱柜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由于司米橱柜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方可生效,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被 担 保 我 司 被 担 保 方 截 止 目 前 本 次 新 增 新 增 担保额 是否关
方         权 益 最 近 一 期 担 保 余 额 担 保 额 度 度 占 上 市 公 联担保
           比例   资 产 负 债 (万元)    (万元)    司最近一期
                  率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司 米 厨 51%      104.60%     26,200      26,520      4.87%         否
柜有限
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6 日
     (三)注册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郭村村
     (四)法定代表人:Anne LEITZGEN
     (五)注册资本:2,380 万欧元
     (六)主营业务:木质家具制造;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厨房用具及日用
杂品零售;家具零售;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卫生
洁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司米橱柜 51%股权,SCHMIDT GROUPE 持有司米橱
柜 49%股权
     (八)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司米橱柜资产总额为 53,975.10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4,311.97 万元,所有者权益-336.87 万元;2019 年全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87,930.76 万元,净利润为 2,344.0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0.62%。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司米橱柜资产总额为 53,780.6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6,252.96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72.3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4.60%。
     (九)司米橱柜是公司并表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公司以及另一少数股东 SCHMIDT GROUPE 按照持股比例,向司米橱柜提供
担保,其中公司为司米橱柜向其所选定银行(一家或多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52 亿元),决议
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司米橱柜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3、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跟选定银行(一
家或多家)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司米橱柜是公司大家居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司米橱柜有提供综合授
信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解决司米橱柜经营所需资金的要求,推进橱柜项目
的生产运营。此次公司为司米橱柜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2、司米橱柜在上述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相关银
行(一家或一家以上)签订相关合同。公司将根据司米橱柜的实际需要与选定银
行签订担保合同,但签订的担保合同总额不超过上述批准的担保额度。
    3、持有司米橱柜 49%的股东 SCHMIDT GROUPE 亦同意为司米橱柜提供新增银
行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合计为 2.548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3 年。司米橱柜的股
东均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
    4、公司以及 SCHMIDT GROUPE 均未要求司米橱柜提供反担保。
    5、由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次担保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3.804 亿元(含本
公告批准的担保额度 2.652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余额为 6.327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1.62%;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况,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谭跃先生、谢康先生和郑敏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以
及现金流的资金需求。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
利于保证上述子公司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同时,该子公司的
另一股东 SCHMIDT GROUPE 亦按照其持有司米厨柜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向上述子
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两位股东向司米厨柜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平、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
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故我们同意本次议案。鉴于司米厨柜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未
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