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索菲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1-051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
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6日。
    7.出席对象:
    (1)凡截止 2021年9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28号广州方圆奥克伍德豪景酒店11楼
12号会议室。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4 人,代表公司股份 520,810,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 份 总 数的 57.3911% (截 至 2021 年 9 月 6 日 股权 登 记 日公 司 总股 本 为
912,370,038 股,其中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4,893,387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
股本数为 907,476,651 股)。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名,代表股份 375,240,0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07,476,651 股)的 41.349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3、网络投票的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5,570,8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07,476,651股)的16.04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6,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0.0008%;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156,619,074股,同意票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 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6,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0.0008%;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9,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73%;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2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
郭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江淦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8,585,902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88.052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4,398,30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2709%。
    3.02、《选举柯建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8,240,424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87.985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4,052,8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60.0503%。
    3.03、《选举吉争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431,436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6.8550%。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40,243,8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5421%。
    3.04、《选举徐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431,436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6.8550%。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40,243,8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5421%。
    3.05、《选举郭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431,436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6.8550%。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40,243,83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54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康先生、张红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谢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503,677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6.8689%。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40,316,07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9.5882%。
    4.02、《选举张红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799,077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9.9977%。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065,27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643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0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江淦钧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741,0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81%,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7,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60%,反对6,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40%,弃权0股。
    关联股东江淦钧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02、《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柯建生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3,680,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82%,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7,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60%,反对6,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40%,弃权0股。
    关联股东柯建生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0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吉争雄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6,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9,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73%,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2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0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勇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6,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9,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73%,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2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5.05、《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飏先生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6,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917%,反对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83%;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9,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73%,反对4,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2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6.01、《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4,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879%,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7,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60%,反对6,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40%,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6.02、《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张红珍女士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0,804,674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99.9988%,反对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0股。
    其中出 席本次 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对本 议案的 表决 情况 :同意
156,617,074 股 ,同 意票 占出 席本 次 股东 大会 的中 小投 资 者所 持股 份总 数 的
99.9960%,反对6,300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
数的0.0040%,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陈羽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