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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2022-07-16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2-036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全资子公司

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投资”)与宁波盈峰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盈峰”)、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投资”)及唐亚芳女士共同投资设立了宁波欣凯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宁波欣凯”)。宁波欣

凯成立后,将作为盈峰索菲亚东鹏科技消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具体名称以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科技消费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从事投资

活动。

   上述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9)。

    二、进展情况

   索菲亚投资、宁波盈峰、东鹏投资、宁波欣凯、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盈峰集团”)及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新兴基金”)签署了《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广州柘瓴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文提及的“科技消费基金”,以下简称“广州

柘瓴基金”)。2022年7月14日,广州柘瓴基金已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
照。

   广州柘瓴基金投资规模目标为5亿元,首轮由索菲亚投资、宁波盈峰、东鹏

投资、宁波欣凯、盈峰集团以及广州新兴基金对广州柘瓴基金进行认缴,出资

总额为人民币2.85亿元。其中索菲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的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出资占比为26.32%,宁波欣凯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出资占比为1.75%。索菲亚投资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

广州柘瓴基金26.75%的出资比例。《合伙协议》签署后,广州柘瓴基金在满足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关于扩募的条件下,将依法通过新增投资者或增加

既存投资者的认缴出资的方式扩大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

索菲亚投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广州柘瓴基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盈峰

       1、公司名称: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659;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7年5月9日;

       6、法定代表人:苏斌;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XBD5Q;
    8、主要投资领域:专注于智能制造、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制造业,包括

但不限于环境科技、消费升级、文化与泛娱乐、新型材料与技术等领域;

    9、股权结构:广东盈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宁波盈峰和盛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盈峰发展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何剑锋

为实际控制人;

    11、备案情况:宁波盈峰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5362。

    (二)普通合伙人:宁波欣凯

    1、公司名称:宁波欣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BNARQE6G;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4幢一层Q0023;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8、股权结构: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广州索菲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5%;唐亚芳

持股20%。

    (三)有限合伙人一:索菲亚投资

    1、公司名称: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01670J;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番中公路黄阁段23号440-19房;

    5、法定代表人: 柯建生;

    6、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

    8、股权结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有限合伙人二:广州新兴基金

    1、公司名称: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K0E53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75;

    5、法定代表人:黄舒萍;

    6、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

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

    8、股权结构: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有限合伙人三:盈峰集团

    1、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8号盈峰商
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

       5、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6、注册资本: 44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

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

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

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 孕婴童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除以上

项目外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卫设备、机器人、新能

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

扫、收集、回收利用、运输、处理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

通风机、风冷设备、水冷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型材料装备

及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何剑锋持股88.09%;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5.06%;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6%;佛山市

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8%。

       (六)有限合伙人四:东鹏投资

       1、公司名称: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BMTUWC98;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E297

室;

       5、法定代表人: 何颖;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8、股权结构: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说明:宁波盈峰、东鹏投资、盈峰集团、广州新兴基金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经查询,宁波盈峰、东鹏投资、盈峰集团、广州新兴基

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欣凯为索菲亚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参股企业,索菲亚投资不执行合

伙企业事务,宁波欣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询,宁波欣

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州柘瓴基金基本情况

   广州柘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设立登记,并取得营

业执照,具体登记情况如下:

    1、名称:广州柘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BTP6D41L;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成立日期:2022年7月14日;

    6、注册资本:28,500万元;

    7、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

F014326;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经营项目,需领取相关许可证,由许可审批部门证,金融管理部门审批;

    9、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姓名(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万元)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        货币
宁波欣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普通合伙人      500
                                                                 货币
              伙)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5,500
                                                                 货币
                司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货币
  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        货币
  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        货币
             合计                        --         28,500       货币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索菲亚投资、宁波盈峰、东鹏投资、宁波欣凯、盈峰集团以及广州新兴基

金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宁波欣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各有限合伙人: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伙目的、投资准则、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合伙目的:广州柘瓴基金设立的目的是通过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具

备独特竞争优势的优质企业,并经过整合、价值提升后上市/出售退出,实现投

资收益。广州柘瓴基金的发起设立、投资管理、业绩奖励等按照市场化方式独

立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主要投资准则:

   (1)投资领域:广州柘瓴基金重点投资于《广州市新兴产业目录》中新一

代信息技术领域。广州柘瓴基金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投资规模不低于广州柘

瓴基金规模的60%。

   (2)返投要求:广州柘瓴基金投资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的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广州柘瓴基金基础规模的50%。

   3、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企业自

有资金投资等服务。

   4、合伙期限与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为十年,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算。合

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广州柘瓴基金存续期限,为七年,自首次交割完成之日起,

前四年为广州柘瓴基金投资期,后三年为退出期。

    (二)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和缴付期限: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万元)     (%)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                                                   2026 年 9
                      普通合伙人     货币       1,500       5.26%
   金管理有限公司                                                     月 30 日
 宁波欣凯企业管理合                                                   2026 年 9
                      普通合伙人     货币        500        1.75%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月 30 日
 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                                                   2023 年 5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500      19.3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月 31 日
                                                                      2026 年 9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6,000      21.05%
                                                                      月 30 日
 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                                                   2026 年 9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500      26.32%
      有限公司                                                        月 30 日
 东鹏投资(海南)有                                                   2026 年 9
                      有限合伙人     货币       7,500      26.32%
     限责任公司                                                       月 30 日
        合计              --         货币       28,500      100%         --

    (三)基金收益分配
    1、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
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该合伙人累计
获得的分配金额达到截至该分配时点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如有余额,按本协
议的约定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超额收益。

    2、基金分配方式及顺序:基金经营期间取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按以
下基金分配顺序进行安排:

    (1)首先向全体合伙人支付,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
出资额为止;

    (2)若有剩余,则合伙企业继续以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有限
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以下简称“门槛收益”,合伙企业设 6%/年的单利利率作
为门槛收益率),直至各合伙人自合伙企业处实际取得的分配金额(以下简称“门
槛收益总额”)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计算的收益率达到门槛收益率;

    (3)若仍有剩余,80%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按照其在基金的实缴出资
比例分配,20%分配给宁波欣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合伙事务执行、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广州柘瓴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宁波盈
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非根据相关约定提前终止,
期限与广州柘瓴基金的存续期限一致。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广州柘瓴基金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
行合伙事务。
    2、管理人:本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除非根据相关约定提前终止,期限与本基金的存
续期限一致。

    3、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推
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广州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
人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一名委员,广州新兴基金有权推荐一名投
决会委员。
    4、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本基金合伙人会议由合伙
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表决可以传真等书面通讯方式进行。

       (五)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违反适用法律、适用私募法规及本协议任何条款或勤勉谨慎的善良管理人职
责给广州柘瓴基金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广州柘瓴基金或有限合伙
人的全部损失。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1)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广州柘瓴基金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广州柘
瓴基金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给广州柘瓴基金造成损失
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办法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可向广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投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未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合伙企业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
探索外延式发展道路,拓展投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广州柘瓴基金处于筹备阶段,该基金可能会存在无法完成备案的风险;此外
科技消费基金的募集尚未完成,募集基金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会根据广州
柘瓴基金的募集进展,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
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广州柘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广州柘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