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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菲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2022-10-25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2-053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
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江淦钧先
生直接持有公司 187,06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0%,柯建生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 177,1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1%,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364,16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1%,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54,000,000 股由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
认购计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淦钧先生、
柯建生先生合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增至 43.27%。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
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
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
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且江淦钧先生、
柯建生先生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
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股份的情形,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