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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发铝业: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0-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向各监事发
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2 人。实际出席 2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君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由三人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
吴新胜、刘金波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
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
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
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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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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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新胜先生,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在休宁县五城中心粮站
任会计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天海集团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世纪华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房产版块财务总监;
2010 年 6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中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 年 2 月- 至
今在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新胜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金波先生,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
会计师、经济师。1987 年至 2003 年在上饶电厂任财务科长;2003 年至 2004 年
在深圳欣凯实业公司任主管;2004 年至 2008 年在横峰县供电局财务科任职;2008
年至 2009 年在上饶城东投资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0 年- 至今在上饶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济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金波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上饶
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济师,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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