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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发铝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0-07-0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聘任黄长远担任总经理,黄印电、黄赐为、傅孙明、王育生、黄文
乐、黄文喜和杜长青担任副总经理,傅孙明担任董事会秘书,吴赵晶担任财务总
监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黄长远、黄印电、黄赐为、傅孙明、王育生、黄文乐、黄文喜、
杜长青和吴赵晶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拟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要求。
    3、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符合公司的
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黄长远担任总经理,黄
印电、黄赐为、傅孙明、王育生、黄文乐、黄文喜和杜长青担任副总经理,傅孙
明担任董事会秘书,吴赵晶担任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金龙                         涂书田                          李肇兴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