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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发铝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 9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出席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黄长远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7,699,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88,093,296 股的
30.12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296,329,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88,093,296 股的 29.99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1,37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988,093,296 股的 0.1387%。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 选举黄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6,329,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4%;
    1.2 选举王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6,329,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4%;
    1.3 选举汪世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6,329,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9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1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4%;
    1.4 选举缪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7,529,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2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200,205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7.599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周文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415,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8%;反对 1,28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6.3061 % ;反对 1,283,7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3.69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6,415,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8%;反对 1,28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6.3061 % ;反对 1,283,700 股 ,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 所 持 股份的
93.69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郭玥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