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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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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赵军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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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588,044.27           101,591,419.78                       1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8,607.92             1,248,584.93                       16.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0,015.67              1,519,464.53                       -82.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09,364.85            11,490,823.66                       -23.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0.21%                        0.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76,295,778.45         1,055,983,924.46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29,509,319.67           628,050,906.02                        0.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93,15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73.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9,530.75

合计                                                                  1,198,592.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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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08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京港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92%      74,572,308                  0
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中扬电子科
                 境外法人              20.40%      47,661,742                  0
技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约定购回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2,710,000                  0
专用账户

林道冶           境内自然人             1.01%       2,367,902                  0

惠州市普惠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1,632,207                  0
有限公司

刘繁棣           境内自然人             0.56%       1,300,000                  0

吴广文           境内自然人             0.46%       1,067,400                  0

刘汉             境内自然人             0.36%        830,217                   0

佘琳娜           境内自然人             0.29%        680,000                   0

罗小平           境内自然人             0.29%        679,35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4,572,308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7,661,74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2,710,000
专用账户

林道冶                                                                2,367,902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1,632,207

刘繁棣                                                                1,300,000

吴广文                                                                1,067,400

刘汉                                                                   830,217

佘琳娜                                                                 68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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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小平                                                                679,3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
说明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因约定回购式证券交易而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1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1.16%,截至报告日,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交易对方              股份数量(股)        购回期限

2014年4月25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 北京兆星投资有限公司 2,710,000                 2015年4月24日
                    定购回专用账户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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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发布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

分土地及附属资产处置价值》的议案,资产处置方案为:“公司部分资产经评估后整体作价 8600 万元对外

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较账面价值增值约 3205 万元,预计实现资产转让收益

约 1923 万元(税前)。后经合资双方进一步沟通协商一致同意,将上述资产转让投资价值调整为8080.00

万元,上述资产处置事项预计实现资产转让利润约1370万元(税后)。截至目前,上述资产处置事项仍在

办理相关手续中,预计延迟至2015年二季度内完成,手续完备后公司将及时公告。上述资产转让预计实现

的收益1370万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相应延迟至2015年二季度。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26日、2015

年1月7日、2015年3月3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发布的公告,随着上述合资项目

的实施,预计未来对公司经营业务转型与多元化发展和业绩改善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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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若对本报告期或以后期间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披露该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并说明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公司已
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资产处置事项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资产处置事项进展                2015 年 01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资产处置事项进展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2014
                                                                      2014 年 12 月 2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       年 12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不再                      6 个月           正在履行
                                                                      日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1)、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
                                    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2)、公司根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014 年 05 月 20 至 2016 年 12 月
                       本公司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日                 31 日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
                                    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
                                    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4)、公司在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
                                    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5)、公司分红事项接


                                                                                                                        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建议和监督。

                                      2014 年 8 月 2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1 日,18 个月内,自持股
                                      23.71%减持至持股 5%以下。承
                                      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
                                      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
                     香港中扬(持股                                    2014 年 08 月 21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18 个月   正在履行
                     5%以上股东)                                      日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不
                                      会出现减持违规行为。当减持比
                                      例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时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80.00%     至                      22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480     至                           1,680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4.53
(万元)

                                             以下因素成为影响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1、产品产销量与去年同期比较将
                                             会实现一定幅度增长;2、产品的市场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可能会出现一定
                                             幅度波动;3、劳动力成本与期间费用将持续上升;4、募投项目投产后现
                                             处于小规模量产到大批量生产的过渡阶段,固定费用及固定成本较高,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能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及存在一定风险;5、对参股企业乐源数字的投资收益
                                             存在一定变动风险;6、公司合资企业惠州中京乐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
                                             情况具有不确定性;7、公司资产处置事项尚在办理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以上因素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影响本预告的准确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