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1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138,902,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26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5,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4%。 (注: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378,298,400 股,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 已回购的 5,525,600 股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2,772,800 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逐项表 决) 1.1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1.2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5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表决情况: 6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2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3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7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138,907,69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 认为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