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 2018-11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
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
项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杨林先生、刘德威先生、余祥斌先生;
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刘伟国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
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股东代表监事:方红所先生、何姣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章燕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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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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