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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1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惠

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故根据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中京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京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广州中京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中京电子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亿

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治理机构、组织架构、

内部审计监督、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主要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授权审批控制、绩效考评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

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

    重点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重大投资等。

    公司根据组织发展变化,大力推进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明

确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公司坚持不

断改进和优化内控流程,有效促进内控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已基
本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的制约机制,逐

步形成一套适应公司发展的内控体系,并对其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了持续监督。

   (二)内部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

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公司

其它控制能否有效实施。公司一贯本着稳健、守法、合规经营的

基本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

    1.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公司业务性质和规模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

事2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负

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

策权,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

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监事。负责监督公司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决议,围绕公司年度经营方针与目标的实现,负责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与管理工作,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

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各司其职、协调约束,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

制,使公司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

场竞争主体。

     2.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组织架构,为实现公司各项战略目

标,提升公司运营水平及组织活力,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

立了总裁办、董事会秘书处、投资管理中心、财务中心、行政

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营销中心、研发技

术中心、采购中心、品质中心、制造中心以及下属子公司。公

司各个职能中心以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

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

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织架构

和管理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3.内部审计监督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

他相关事项等。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中心,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内控

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独立开展工作,独立行使审

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汇报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内部控

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2018年,除了审计职能外,还加强了对

公司内部各项事务的监察职能,保障公司内部运作高效性及干部

队伍清廉性。

     4.发展战略

    公司以人才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坚

持效益、技术、环保三优先的发展原则,做强做大PCB产业,围

绕PCB在新技术、新经济应用研究开发,通过科技进步、效率提

升与产业链价值整合,提升经营业绩和提高股东回报。2018年,

中京电子完成对元盛电子的收购,元盛电子成为中京电子的控股

子公司,元盛电子系国内FPC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将形成覆盖刚

性电路板、挠性电路板的全系列PCB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PCB

产品一体化全面服务,在实现潜在客户资源的整合共享、业务的

互相渗透和协同发展。2018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中京

以公开竞拍形式成功竞得富山工业园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

地块将作为公司“珠海富山工业园5G通信电子电路(HDI&FPCB)

项目”用地并得到了环评批复。依托公司现有客户及技术储备优

势、发挥与元盛电子在产品、客户、技术与区位方面的协同,充
分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外延与内生结合发展,形成经营与投资双

翼发展的战略格局,以实现企业长久的可持续发展。

    5.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公司一直坚持关注每一个

员工的现在、发展和未来,注重对员工的引进、培养、开发以及

有效利用,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

多通道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渠道。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部考核、激

励机制,确保责任明确,激励清晰,奖罚分明,有效推进团队管

理优化,有力激发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提高公司对优秀

人才的吸引力。公司对薪酬福利待遇结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

行持续优化,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稳定核心员工队伍,注重

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

营计划的实现。

    6.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始终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尽责、以人为

本、变革创新的企业价值观,以改革、创新、高效的企业精神,

努力培养员工的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践行公司“以

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以人才为资本、以科技为核心”的

工作理念。公司以员工实现自我价值为前提,积极营造轻松、亲

切的工作与生活氛围,满足职工精神和物质方面的需求,营造以

人为本的氛围,增强凝聚力,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以高

度的责任感踊跃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践行企业核心价值以及对社
会的长期承诺。

    (三)风险评估

    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既定的发

展战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

的收集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动态地进

行风险识别,对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相应

的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所面临的行业系统风险、技

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均进行充分的评估,公司重点加

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立和强化企业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

系中的作用,加强管理评审、通过更严格的过程控制、质量内审、

预防纠偏等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明确了

部门责任、工作程序和监测、报告、处理的程序,建立了监督机

制和问责制度,提高了公司的危机管理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以

保证公司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及程序,为了保证

控制目标实现,也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

监控,保证内部控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公司内部主要控制措施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通过权力与职责的明确划分,制
定了各部门及其员工岗位责任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以防止差错及舞弊行

为的发生。在材料采购、生产及销售、财务会计以及计算机信息

系统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职责划分程序,将各交易业

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相分离。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有完善的授权审批控制体系。通过《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

制度,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的职责和

权限,明确了在日常经营业务及重大经济举措等事务的审批权限,

公司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对于重大的业

务和事项,实行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

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决策。

   (3)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已建立比较完善系统的绩效考评制度及科学的考核指

标体系及考核方法,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

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员工薪酬及职务晋升、

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该考核方案对公司制程效率

提升、生产成本降低发挥了重要作用。

   (4)财产保护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对涉及财产管理的相
关流程进行严格规范,明确资产、资金管理部门、财务人员和使

用部门的相关职责,并通过定期财产盘点、账实核对、财产记录

等措施,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和财产处置,从而

使资产的安全有了根本的保证。

    (5)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有关规

定,并一贯注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采用财务系统软件进行财务

核算,实行信息化处理,由专门的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管理,使得

凭证和记录更加规范和可靠。同时通过财务软件系统加强资金与

费用管理,强化会计控制,以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

整,为公司管理层做出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6)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制度,明确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

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对各部

门实现费用预算控制,明确开支标准及每项费用的具体归属控制

部门。通过对公司全面预算的制订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使公司

全面预算更加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更能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

现。

   (7)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管理层定期举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将本

期部门运营情况汇报并作出分析后,总经理对汇总情报进行分析

和决策,内容涵盖生产、销售、筹资、投资、财务、监督等方面
的信息,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善。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活动

    (1)对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对子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汇报及信息披露等做了严格规范。公司定期取得各子

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相关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各

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标准。报告期内,上市

公司对子公司管控。

对外担保

    (2)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

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权属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

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与管理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公司发生

的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上述有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3)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已制定《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料来

往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界定,严格控制关联交易的发

生,做到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的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
益。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述有关制度的规定

执行。

   (4)重大投资

    公司重视对外投资特别是重大投资行为的内部控制,在《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与此同时,公司已

制订并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可行

性、投资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并进行严格的

规范管理。本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有关内控管理

制度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未出现违规情形。

   (五)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

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

效运行;对信息披露的程序进行了规范,规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及信息披露程序,明确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

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

的行为规范等;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

    公司领导层通过总经理工作会议,专题会议、部门内部会议
等,及时了解各部门情况,确保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间保持信息畅通的沟通。

    本年度,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所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等,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PCB行业特征、风险

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
    定量标准经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

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超过营业收入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

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

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

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
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定量标准经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

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超过税前利润营业收入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

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

大缺陷:

    (1)公司决策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

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

除;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

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情形较为严重;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违反公司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2)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林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