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 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以
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2021 年 1 月 7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运营状况持续向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
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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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用途为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价格上
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假设在回购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
份约为 937.50 万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1.89%;按回购金额下限 8000 万
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 万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 1.01%。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
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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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报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间、数量
和金额的调整);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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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办理回购股份或注销的相关手续,以及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相关报批、报备和变更登记等事宜;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 15:0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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