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诗田)2023-04-2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诗田)


    本人作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义
务。公司 2022 年度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对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认真阅读并审议董事会议案和会议资料,积极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并与客观、独立
判断的市场形势相结合,对董事会议案审慎表决。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也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

       10              10           0             0             否



    (二)股东大会
     2022 年度,公司共召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会议,未对公司股东大会
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人 2022 年度内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3 月 16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回
购股份事项了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2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如下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5、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三)2022 年 6 月 22 日,本人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如下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期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3、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23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如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2022 年 10 月 24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如下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杨鹏飞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黄健铭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六)2022 年 11 月 18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2 月 19 日,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
于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查阅了 2022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相
关工作总结及计划,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审阅和监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及股权激励实施情况进行了审阅核查。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决策和经营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拔和录用进行监督,并承担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人员结构的工作职责,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网络、传媒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做到认真审核,同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
人员进行了沟通。
    3、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
者的知情权,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2022 年度,本人注重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证监
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主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有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诗田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