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拟向中民新能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前 12 个月内,圣阳股份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其他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交易相互 独立。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