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本次拟设立产业 投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能力,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桑丽霞、马涛、梁仕念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