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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3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张玉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张玉才先生辞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张玉

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伟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

我们认为李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桑丽霞、马涛、梁仕念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