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08-24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
(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
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定本制度。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组织、经营决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组织、经营决
策、财务、信息管理、内部审计监督与检
策、财务、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信息披露与
查、信息披露、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及绩效
重大事项报告、人力资源及绩效考核与激励
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
约束制度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督。
第九条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
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按照子
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在会议召开前报公司董
新增 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审核所议事项是否
需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属于
应披露的信息。
第十条 公司依 据 子公司章程向子公司委派
第九条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 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或总 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
经理提名,聘任及任期由子公司根据其章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适当调整。经公
确定。 司党委会前置研究通过后,由子公司按照其
章程选举或聘任。
第十九条 控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 第二十条 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
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 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 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
成项目决算及项目验收工作。 算及项目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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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条 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控股子 第二十一条 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子公司
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 应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 项 目 进 展 情
情况。 况。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
公司的审计监督,由公司审计部根据公司 公司的审计监督,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
《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 四 十二条 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
第四十一条 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一)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二)对外投资行为;
(二)对外投资行为;
(三)对外担保行为;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
(四)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
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
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
止;
终止;
(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六)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六)遭受重大损失;
(七)遭受重大损失;
(七)重大行政处罚;
(八)重大行政处罚;
(八)子公司章程修改;
(九)子公司章程修改;
(九)其他重大事项。
(十)其他重大事项。
本条所指重大事项的金额标准依照《上市规
本条所指重大事项的金额标准依照《上市规
则》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则》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负 第 四 十六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负
责招聘或委派外,其他人员由子公司自行招 责委派或推荐外,其他人员由子公司自行招
聘。 聘。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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