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9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18-07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
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潘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于秀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晓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罗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若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张一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赵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倪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涂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赵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闫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6 人
1.01 选举潘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于秀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晓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罗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徐若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张一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赵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倪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涂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选举赵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闫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5.00 √
案》
特别提示: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
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 17:00 前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上地西路 39 号北大生物城未名医
药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兵:13439051930、010-82895830-212
电子邮箱:2415024623@qq.com
传真:010-8289988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
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 列打勾 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
1.00 应选 6 人
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潘爱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01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于秀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1.02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晓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1.03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罗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1.04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徐若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1.05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一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1.06 √ 股
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
2.00 应选 3 人
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赵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1 √ 股
会独立董事
选举倪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2 √ 股
会独立董事
选举涂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2.03 √ 股
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3.00 应选 2 人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赵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3.01 √ 股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闫雪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3.02 √ 股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
4.00 √
保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CMO 二
5.00 √
期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0 票),也可以平均 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
章。
附件 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1、投票简称:“未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
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
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
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也可以平均分配给每位候选人,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5:00(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 15: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