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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未名医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1-07-03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

第 24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问询函中需要年

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的关注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事项为长期股权投

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确定及抵债资产交易的

正当性。审计报告显示,你公司对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

“北京科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6.74 亿元,持股比例 26.91%,

采用权益法核算。2020 年度确认了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 1.11 亿元。

年审会计师称在对北京科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获取了北京

科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并进行了查阅,获取了中诚信安

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北京科

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未能获取其他的审计证

据及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本期

确认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

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你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财务报表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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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96 亿元。请你公司:

    (3)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已执行的审计程

序、审计过程如何受限、尚需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会计师回复: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对北

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科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为 674,171,605.25 元,持股比例 26.91%,采用权益法核算。2020

年度确认了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 111,350,977.28 元。

    针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了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北京科兴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将该审计

报告与北京科兴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核对,对未名医药确认的投资收

益的准确性进行复核。

    (2)2021 年 3 月 13 日,我们进场北京科兴,获取了北京科兴

2020 年度会计报表,查阅了 2020 年 1 月-12 月的会计账簿,对会计

账簿与会计报表进行了核对。

    (3)获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发的北京科兴 2020 年度疫

苗签发数据,与北京科兴销售数据进行对比。

    会计师曾向未名医药提交与北京科兴 2020 年年审相关的资料清

单,要求北京科兴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其他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资

料;并要求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实施询问、检查、盘点、函证等审


                               2
计程序。

    审计人员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时,由于作为参股公司获取资料权

利的限制,会计师未能查阅、复制原始凭证及其他生产经营、管理相

关的资料,未能实施询问、检查、盘点、函证等审计程序,也未能执

行其他替代程序,因而难以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2020 年

度对北京科兴的投资收益予以确认。

    由于未名医药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已分别于 2018 年 4 月、2019

年 7 月两次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关于案由“股东知情权纠

纷”的诉讼。要求北京科兴完整提供该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北京科兴自 2017 年度至判决生效的财务账簿、凭证、财务报表;北

京科兴自注册成立之日起的章程及其修订文本、董事会决议;按期置

备北京科兴月度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按期置备北京科兴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的完整会计账簿(包括以纸质及电子计算机存

储和生成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

助性账簿)及与会计账簿记载内容有关的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按期配合厦门

未名委托的审计机构对北京科兴 2017、2018、2019 及往后年度的财

务会计报告依法实施审计程序(包括提供实施审计程序所需的相关资

料)等诉讼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股东知情

权进行了两次审理、四次判决,并分别作出一审(2018)京 0108 民

初 22373 号《民事判决书》、终审(2018)京 01 民终 7838 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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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书》、一审(2019)京 0108 民初 57887 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

京 01 民终 32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科兴提供 2017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财务报表、2017 年度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会计账簿、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的会计报表、自 2001 年 4 月 28 日至本

判决生效之日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至本判

决生效之日的电子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

性账簿),驳回厦门未名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法院判决及《公司法》、北京科兴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认为:公司在股东知情权行使范围内,已提供所有审计证据及

配合会计师履行所有必要审计程序。

    2、审计报告显示,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

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抵债的四项药

品技术的公允价值是否适当,亦无法确认抵债的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未名”)100%的股权抵账价值

是否公允。请你公司:

    (1)说明评估过程中对四项药品技术选取的可比公司无形资产

提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和适当性,并结合报告期上

述药品技术进展情况、收入规模(如有)等说明评估预测期相关新药

收入规模、单支产品定价、产品占有率是否适当;

    请年审会计师就进一步说明无法判断对四项药品技术选取的可

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和适当性,

及评估预测期相关新药收入规模、单支产品定价、产品占有率是否适


                                4
当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发表明确

意见;

    会计师回复:

    获取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四项药品技术评估

报告、评估师的评估工作底稿,与外部评估专家进行讨论,评价其胜

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解其工作方法。评价其在评估过程中

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估值模型、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理性。

    经核查,四项药品技术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是通过估

算资产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资

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收益法估值模型:

    评估采用收益法对四项药品技术进行评估,具体采用销售收入分

成法,根据销售净利润与销售净利润分成率测算其技术贡献收益,确

定无形资产能够为资产拥有人带来的利益,得出该无形资产在一定的

经营规模下于评估基准日的投资价值。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 =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额现值之和




    式中:

    Ft——技术产品未来各年收益额

    α ——分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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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折现率

    n——委估技术的经济年限

    t——序列年期

    根据估值模型及评估计算过程分析,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

(影响分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影响折现率)、预测期相关新药

收入规模及单支产品定价(影技术产品未来各年收益额)是影响药品

技术公允价值的关键因素。

    经阅读评估报告,四项药品技术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应用时间

不长,中国药企与四项药品技术相关的研发主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在评估基准日前均未上市。在此条件下,未能确定选取的可比公司无

形资产提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和适当性。

    药品技术研发具有难度大、周期长、风险高的行业特点,四项药

品技术的研发均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根据其预测的经营计划,产品于

评估基准日到上市均尚需 5 年左右时间,其预测的四项药品技术的经

济寿命为 25 年,未能确定在此基础上确定的评估预测期相关新药收

入规模及单支产品定价是否适当。

    基于上述原因,会计师无法判断四项药品技术的公允价值是否适

当。

    (2)针对吉林未名 100%的股权价值,说明公司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方法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价格的确认是否有代表性、评估师

关于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公开市场假设及相关参数取值依据是

否合理、采用林调公司基于野山参的养护方式下,运用样方内的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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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量来推断出来的野山参总体数量的方法是否合理谨慎、如何判断参

龄、出苗率、参种;

    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上述评估方法、交易价格、公开市场假

设及相关参数取值依据的合理性存在的疑虑,针对吉林未名存货的审

计程序是否充分恰当,并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发

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和执行程序如下:

    ① 已获取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

证明资料。

    ② 对吉林未名进行审计,包括检查经营、管理资料、会计凭证、

访谈、函证等审计程序。

    ③ 已获取未名医药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经

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出具的吉林未名

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评估报告,与外部评估专家进行讨论,评价

其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解其工作方法。评价其在评估过

程中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估值模型、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的合理

性。

    ④ 已获取评估专家利用的吉林省鑫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林调公司”)出具的林业调查报告,获取了评估师出

具的纬仁达评报字(2020)第 2020042067 号评估报告。会计师全程

参与林调公司再次对吉林未名的野山参数量现场调查,阅读评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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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并与评估人员、林调专家进行了沟通,但无法确认以下几点:

    (1)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是否适用;

    (2)交易价格为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对抚松县万良人参交易市场

进行走访,取得的交易价格确定,是否具有代表性;

    (3)对于评估师关于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公开市场假设及

相关参数取值依据是否合理。

    针对吉林未名主要资产之消耗性生物资产-林下参的不含税交易

价格,经阅读评估报告并与评估人员沟通,其根据对抚松县万良人参

交易市场进行走访,并取得的交易价格作为林下参的不含税交易价格

是否具有代表性。

    评估人员确定野山参数量时,利用林调公司出具的《吉林未名天

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露水河野山参抚育基地调查报告》,我们

阅读了该调查报告,并与林调人员再次对吉林未名的野山参数量现场

调查、进行了沟通,调查报告显示吉林未名种植的野山参基本采用籽

播的方式,不移栽、不搭棚、不施肥、不打药、不锄草、不动土,没

有人工干预。我们在审计时,无法取得有关参龄、出苗率、参种的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需获取野山参相关参龄、出苗率、野山参

品种的相关明细数据执行核查程序。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吉林未名

主要资产存货的公允价值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我们

未能对抵债的吉林未名 100%的股权抵账价值的公允性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3)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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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资金占用余额为 0,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上述审计意

见与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是否存在矛盾。

    会计师回复:

    未名医药的财务报表显示,关联方资金占用已经偿还,会计师在

《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对 2019 年违规占用资金的完整性的

相关事项在本期已消除进行了说明。《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所附未名医药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显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 0,与财务报表一致,且会计师在《年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列明“为了更好地理解山东未名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针对 2019 年资金占用完整性问题,2020 年审计时,根据我们的审

计要求,公司已提供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全面完整的明细资

料,包括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

及其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作

为向关联方支付资金的付款方全部完整的付款明细,提供了付款时

间、付款金额、付款银行及账号、记账凭证、记账科目及 2017 年至

2019 年所有银行的全部资金流水信息等。公司还向我们提供了资金

流入关联方单位的银行回单、关联方归还资金的银行回单及银行承

兑 。

    公司提供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付款明细资料与未名集团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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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明细资料相吻合。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再次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未名医药及其子公司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有效。

    (2)取得厦门未名、天津未名、合肥未名、母公司全部银行存

款账户对账单并实施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的双向核查程序,对大

额收付交易进行检查,结合合同、发票、工商信息等,关注与关联方、

非关联方之间的异常资金往来,核实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针对本期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技术转让款、采购款,

核查相关业务合同履行情况,并盘点上述项目合同涉及的实物资产,

核查后不存在合同长期未履行、合同撤销、合同异常变更等情况,不

存在变相资金占用。

    (4)对以前发生的资金占用进行穿透核查,获取厦门未名及天

津未名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路径明细表,获取资金流入关联方单位的记

账凭证及银行回单、关联方归还资金的银行回单及银行承兑汇票,并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路径明细表进行核对。

    (5)就以前年度资金占用事项与未名医药主要管理层进行沟通,

检查以前对配合资金占用转款的公司员工、供应商进行访谈记录,并

再次访谈了公司仍在岗的员工、供应商;将检查情况与公司提供的以

往关联方资金往来路径明细进行核对。

    (6)要求未名医药相关管理层签署承诺书,承诺 2020 年不存在

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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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未名医药合并口径所有往来汇总,均进行分析核对,重

要的单位发函,检查期末、期初、本期发生额,均没有异常大额。(公

司合并口径,往来期末、期初和本期发生额较小)。

    (8)对在建工程支付、研发费用支付,检查了合同、发票、工

商信息,均是稳定的非关联方供应商。(在建工程 2020 年发生额较

小,委外研发全部是行业知名 CRO 公司)。

    (9)通过对所有资产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看, 所有资产是真实

的,未发现期末通过往来款,在建工程等变更占用资金的情况。

    基于上述核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

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抵债资产的价值确定详见上述回复。

    针对抵债资产,未名医药已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

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项药品评估值为 118,266,700 元、吉林未名

100% 股 权 评 估 值 为 1,201,960,800.00 元 , 以 占 用 资 金 及 利 息

561,656,898.87 元作为以资抵债的定价基础,但最终定价不得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并充分考虑所占用资金的现值予以折扣。

    综上,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名医药不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占

用的情况;其用于抵债的资产业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

估机构进行评估。因抵债资产为四项药品技术和人参,涉及诸多假设,

会计师对抵债资产的价值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会计师出

具的《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显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资金

占用余额为 0;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与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11
不存在矛盾。

    7、年报显示,2020 年末你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3.54 亿元,其中

CMO 生产基地期末余额为 3.1 亿元。2018 年 8 月,你公司全资公司

北大未名(合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受让及承接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

限公司医药 CMO 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项目,2018 年预计总成本为

2.12 亿元,预计完工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年报中你公

司披露预计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2020 年年报显示上

述项目完工进度为 100%,但完工时间再次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

2021 年一季报显示,上述项目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请你公司结

合上述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详细说明完工时间一再推迟的原因及对

公司的影响、2020 年末显示完工进度为 100%却未转固的原因及合理

性,上述项目截至目前的工程进展情况及转固情况。请年审会计师结

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就 CMO 生产基地的工程进度的真实性及已完

工未转固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公司 2018 年预计 CDMO 生产基地项目完工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由于该项目城建公司工程进度不及预期,故完工时间

调整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2020 年年初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又该

项目设备大多为进口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物料进口周期延长,故工程

完工时间有所延长。2020 年末显示完工进度为 100%却未转固的原因

主要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所有生产设备安装,其

中 4 条生产线已经完成调试,剩余 2 条生产线也即将完成调试。该项


                               12
目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取得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许可证编号

为皖 20210470《药品生产许可证》,由于生产设备需最终的联合试

车及验证确认工作,故截止 2021 年一季度生产设备尚未完全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生产设备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完成最终的验证

确认工作,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对生产设备进行转固处理;由于消

防工程和蒸汽压力管道还未通过政府验收,不具备生产条件,因此暂

未做转固处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开始消防工程与压力管道验收及

整改调试工作,预计将于 2021 年 7 月完成整改后进行报验,待政府

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转固处理。

    针对该项在建工程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北大未名合肥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

对资产的管理、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2)取得北大未名合肥全部工程合同对合同和相关银行对账单

双向核查程序,对大额工程交易进行检查,关注是否异常资金往来,

核实是否属于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科目。

    (3)针对支付的大额工程款、设备款、采购款,核查相关业务

合同履行情况,并盘点上述项目合同涉及的实物资产,核查是否存在

合同长期未履行、合同撤销、合同异常变更等情况,核实是否确认为

在建工程以及工程物资;已查验相关的验收文件及单据,证明其验收

流程和时点。

    (4)要求未名医药相关管理层、员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已向会

计师提供全部资料、合同,银行对账单等明细,无其他隐瞒或遗漏事


                              13
项。

    经核查证实 CMO 生产基地的工程进度是真实的及已 100%完工

未转固具有合理性。

    8、年报显示,2020 年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82 亿元,坏

账准备余额 6,241.3 万元,账面价值 3.2 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15.5%。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应收

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45、1.29、0.73。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开展情况、销售模式、信用政策详细说明近三年

来应收账款周转率不断下降的原因、应收账款余额超过当期营业收入

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2)结合你公司的销售信用政策、账龄变化情况、期后销售回

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

关联方。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未名医药的销售信用政策

    公司总体信用政策与往年保持一致,具体根据各个不同区域的商

业环境、竞争格局及公司产品销量略微不同,北方区域的信用期限较

长,一般为 6-18 个月,南方区域的账期较短,一般为 3-9 个月,部

分客户会使用 6 个月左右的汇票进行货款结算,报告期内由于新冠

疫情影响,导致客户结算期延长,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超过当期营业收

入;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机构非疫情科室诊疗工作受一定程


                              14
度影响,导致公司单一产品神经性输液产品销量下降进而收入减少,

加之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度下降。

    (2)未名医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业务板块为:化成药业务、生物

制药业务。本公司依据业务板块、客户类型及信用风险特征的不同将

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业务板块-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业务板块-合并范围内应收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账款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

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生物制品制造业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15
    3-4 年                          50                              100
    4-5 年                          8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3)公司 2020 年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15
                                                       单位:    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1 年 1-5 月回款额   回款比例
 应收账款            38,214.95                 17,698.71          46.31%

    未名医药 2020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 38,214.95 万元,2021 年 1-5 月

回款额 17,698.71 万元,回款比例 46.31%,回款情况良好。

    (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审

计工作,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了以下

程序:

    ①了解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验证其是

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并结合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划

分情况推导年初余额账龄的合理性,复核年初和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是

否准确;

    ③选取样本检查重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是否是关联方,查看

公司结算模式、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④检查公司管理层制定的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等相关文件,检

查公司应收款项账龄明细表,了解并复核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计算过

程和方法,并重新计算。

    ⑤检查公司重要客户本年度往来和交易情况,并执行应收款项减

值测试程序,分析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回收措施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⑥结合营业收入审计,对重要客户的本年应收账款余额和发生额

进行函证,并查询客户的经营状况,分析其偿债能力,并对期后回款


                                     16
 进行检查。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未名医药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是充分的,

 未发现应收账款存在关联方。

      9、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7,142.07 万元,跌价准备

 为 55.34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 7,086.73 万元,同比上升 6.58%。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12、1.93、1.37、0.79。

      (1)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存货余额上升、近三年存货周转率不断下降的原因和合理

 性,是否与同行业存在较大差异;

      (2)请结合存货周转情况、存货的结构与性质、同行业可比公

 司的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充分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存货周转情况、存货结构与性质未名医药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7,086.73 万元,同比增长 6.58%,存货周转率 0.79,较上年末存货周

 转率下降 0.58。存货周转率下降原因为存货期末余额增加,同时营

 业成本下降导致。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同比增长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账面价值             7,086.73               6,648.99         6.58%
营业成本                 5,432.55               7,414.10       -26.73%
存货周转率                    0.79                   1.37        -0.58


                                     17
       未名医药主要产品业务板块为生物医药板块、化药板块,其中生

物医药板块因 2020 年疫情原因,医疗机构非疫情科室诊疗工作受一

定程度影响,导致公司单一产品神经性输液产品销量下降,收入下降

从而导致结转营业成本下降所致。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公司产品生

产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年度一般年初即制定好年度生产计划并按生产

计划进行相应的物料准备,2020 年公司销售受新冠疫情及公司产品

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销量下滑幅度较大,远大于年初预期,生产计

划的调整需要一个过程,所以造成了存货整体增加及年末库存商品的

增加,公司在制定 2021 年生产计划时已经考虑上述库存增加的影响,

预计 2020 年增加的存货将在 2021 年消化完毕。

       未名医药 2020 年末生物医药板块恩经复产品相关期末存货增加

277.27 万元;生物医药板块安福隆产品相关期末存货增加 220.84 万

元。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指标                         舒泰神(300204)   海特生物(300683)
2020.12.31 存货余额
账面余额                             3,809.47             7,097.26
跌价准备                                                    134.08
账面价值                             3,809.47             6,963.18
计提跌价准备占比                        0.00%                1.89%
2019.12.31 存货余额
账面余额                             5,109.77             5,658.26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5,109.77             5,658.26

                                18
计提跌价准备占比                     0.00%                0.00%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性净值进行对比,对于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名医药产品毛利率较高,在对存货

项目成本与可变性净值进行对比时,未发现存在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

料价格变动致使存货跌价的情形。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为

553,428.53 元,主要为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库

存商品跌价准备 41,175.96 元和原材料跌价准备 512,252.57 元;计提

原因为该两类存货长时间未流动周转,计提充分及合理。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未名医药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测

试管理层对存货计价和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通过对存货库龄分析,结合存货监盘,对存货的外观形态

进行检视,以了解其物理形态是否正常,同时关注有无积压滞销的存

货,并分析期末各项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将存货余额与现有的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额和下

一年度的预测销售额进行比较,以评估存货滞销和跌价的可能性。

    (4)与管理层沟通其对预计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的过程,比较

当年及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析出现异常波动

的原因;并将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与期后实际结果进行比

较,评价管理层所采用预测方法的适当性以及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5)考虑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复核其可变现净


                              19
值计算正确性。

     (6)期后获取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存货提供了新的或进一

步的证据估计的售价,考虑其对可变现净值的影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及合

理的。

     10、年报显示,2020 年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1,675.43

万元,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往来及单位往来的具体性

质,欠款方是否为存在关联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其他应收款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应收利息                                               1,070,243.05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5,684,062.43
              合计                                    16,754,305.48

     (1)应收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定期存款                                               1,070,243.05
              合计                                     1,070,243.05

     应收利息主要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利息。上述利息,我们已执行

了测算程序,该利息收入已在 2021 年 3 月份之前入账。

     (2)其他应收款

                              20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社保                                                                        112,425.39
个人往来                                                                  3,882,896.77
单位往来                                                                 14,944,822.57
                     小计                                                18,940,144.73
坏账准备                                                                  3,256,082.30
净值                                                                     15,684,062.43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8,940,144.73 元。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往

来账面余额为 3,882,896.77 元,均为员工备用金,欠款方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单位往来账面余额为 14,944,822.57 元,单位往来欠款

方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系         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名           往来款      6,711,577.00     564,634.15       6,146,942.85

           第二名             押金      4,000,000.00     600,000.00       3,400,000.00

           第三名             押金      1,233,000.00   1,233,000.00                  -
非关联方
           第四名           往来款      1,017,538.29     152,630.74         864,907.55

                            房租、水
           第五名                         624,592.70      31,229.64         593,363.06
                            电押金
                            往来款、
           其他                         1,021,505.82     293,214.21         728,291.61
                            押金等

           第一名           水电费        329,663.00      32,966.30         296,696.70
关联方
           第二名             电费          6,945.76         347.29           6,598.47

           合计                        14,944,822.57   2,908,022.33      12,036,800.24


       单位往来欠款方中,应收关联方第一名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


                                           21
司账面余额 329,663.00 元,内容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水电费;应

收关联方第二名安徽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6,945.76 元,内容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电费,上述交易均系公司

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因

交易金额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履行了审批程序;因交

易金额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无需单独披露。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并检查相关银行流水、付款凭证、相关合同协议,与

管理层沟通了解交易背景及收款形式,并判断其收回可能性。

    (2)获取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明细表,对账龄进

行复核;

    (3)对期末余额较大的单位,进行发函。

    经核查,以上款项不属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1、年报显示,2020 年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514.27

万元,请结合目前经营状况说明你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应

纳税所得的依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514.27 万元,其中 1664.40

万元属于厦门未名,849.87 万元属于天津未名;其中厦门未名未弥补

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759.84 万元,天津未名未弥补亏损产


                              22
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695.26 万元,合计未弥补亏损产生递延资产

为 1,455.10 万元。

       由于厦门未名恩经复产品被剔除医保范围和新冠疫情影响等原

因,报告期间 2020 年度内未确认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厦门未名和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板块做出的盈利预测汇总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及
项目
                         预测数           预测数          预测数           之后

一、营业总收入            43,850.52        57,005.68       74,107.38        74,107.3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43,850.52        57,005.68       74,107.38        74,107.38


其他业务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4,385.06         5,700.56        7,410.74         7,410.74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4,385.06         5,700.56        7,410.74         7,410.74


         其他业务成本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5.72           410.44          533.58           533.58


   销售费用               28,695.36        37,703.98       49,475.16        49,475.16


         管理费用          6,577.58         8,550.86       11,116.10        11,116.10


         研发费用          1,082.82         1,082.82        1,082.82         1,082.82


         财务费用            78.94           102.62          133.40           133.40


其他收益
                                    -                -               -               -

投资收益
                                    -                -               -               -


                                    23
信用减值损失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2,797.88       3,537.24   4,438.40   4,438.4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
                             2,797.88       3,537.24   4,438.40   4,438.40
号填列)

     2021 年-2025 年,预测未来的税前利润合计数为 19,650.32 万元;

其由未弥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1,455.10 万元,所得税税率

为 15%,未来其需产生税前利润约 9,700.67 万元。预测未来五年的税

前利润合计为 19,650.32 万元远大于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税

前利润 9,700.67 万元,但是考虑到未来 5 年盈利预测数涉及诸多假设,

因此,对其中厦门未名 2020 年年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59.84 万元,

但未确认 2020 年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的。综上未来能

够产生足额税前利润予以弥补,确认该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合理的。

     经检查,预计未名医药公司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来

冲抵以上亏损,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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