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3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久安审字[2022]第 00024
号),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 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
2. 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确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
例的规定。监事会将持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
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