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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8-10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的书面通知,陈清州先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已实施完
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
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长期基石投资者的信心,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计划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不高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12 元/股,将基于对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

     2、增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均价(元   占公司总
增持人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金额(元)
                                           (股)                       /股)    股本比例
         竞价交易   2018 年 7 月 11 日     422,000     3,444,993.00    8.1635     0.0230%
陈清州   竞价交易   2018 年 8 月 23 日     625,490     5,335,966.90    8.5309     0.0340%
         竞价交易   2018 年 8 月 24 日   1,562,800    12,853,103.00    8.2244     0.0851%
           竞价交易   2018 年 8 月 31 日   1,282,309   10,731,687.52   8.3690   0.0698%
           竞价交易   2018 年 9 月 3 日    1,211,112    9,737,316.24   8.0400   0.0659%
           竞价交易   2018 年 9 月 5 日    1,004,840    8,436,531.00   8.3959   0.0547%
                      合计                 6,108,551   50,539,597.66   8.2736   0.3325%

    3、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清州                  942,694,806       51.31%              948,803,357       51.64%
    合计                942,694,806       51.31%              948,803,357       51.6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清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48,803,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4%,陈清州先生与翁丽敏女士之间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翁丽敏女士持有
公司股票 17,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上述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966,403,3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不存在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符
合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法定条件,可据此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陈清州先生符合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
购申请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