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对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进行了核查,具
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海能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编制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
国信证券指派担任海能达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专员,就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与有关董事、监事、高管、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
行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活动的相关资料,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能达编制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 滨 范金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