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 2018 年的银行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
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02 亿元的银行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
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
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其
中 9 亿元用于项目贷款业务,6 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最终以授
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4、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5、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6、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银
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7、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银行综
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8、公司拟向交通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
含 5 亿元),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9、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
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0、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银
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1、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
资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
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
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
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向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等 11 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2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