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21-09-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海能达
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5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A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A1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受让引起的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
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计划..................................................................................................................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共
赢基金 指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 指 陈清州,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海能达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份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上升
本报告书 指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陈清州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合伙)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 指 A股普通股股票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
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合伙期限: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A1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
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DMJYXJ
股权结构: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3.33%,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3.3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7%,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3%,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0.83%。
二、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1、持有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对海能达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其良好投资价值的预期,受让海能
达的股份,并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陈清州先生与共赢基金签署的《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作出的。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3,95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海能达任何股份。
2021 年 9 月 29 日,陈清州先生与共赢基金签署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陈清州先生拟以 4.70 元/股的价格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83,95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0%)给共赢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3,957,300 股,持股比
例为 10%。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29 日,陈清州(甲方)与共赢基金(乙方)签署了《关于海能达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方案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
份。
2.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及交割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总数为 183,957,300 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4.70
元/股,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款为 864,599,310 元。乙方全部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等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数量
应经乙方确认。
甲乙双方应自行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必要材料,配合完成标的股份交割手续。除非有
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客观因素或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
内,甲乙双方应当完成标的股份交割。
3.股份转让款项的支付
本次交易对价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 3 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
一次性支付交易总价款。
4.过渡期
除非乙方事先书面同意,过渡期内:
甲方将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股东权利、履行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并承担责任,促使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遵循以往经营惯例依法经营,并做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
产、业务的良好运行。
甲方应确保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享有股东的知情权。
5.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时,除附件所列示的股票质押外,甲方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其他未向乙方披露的争议、诉讼、仲裁、权利质押或可能导致甲方所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权利被限制之权利负担、司法程序、行政程序、政府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
次交易造成障碍、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它第三方权益,并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
确认,甲方获得乙方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后,应当主要用于解决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有关的债
务及上市公司经营发展。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其
他款项。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本协议
另有约定的除外。
6.信息披露
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应依法履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甲方及上市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规定,充分保障乙方作为股东的知情权,并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根据乙方及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若有)的要求,及时、完整、充分地提供乙方所需财务、法务、业务等方面的
信息或资料。
7.战略合作
鉴于乙方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
称“深投控”),为深圳市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综合型金融控股集团,是世界五百强企
业,业务涵盖金融控股、科技园区、产业投资三大板块。海能达是我国专用通信领域的领
军企业和全球专用通信领域的技术领先企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积极促成上市公司与深投控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积极发挥双
方在粤港澳大湾区信息产业建设中的协同作用,包括推动上市公司与深投控及其下属企业
的业务合作;借助深投控的金融服务资源,为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支持;双方共同直接投资
优势项目、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产业园区落户配套支持等方式进行协同,以促进和推
动上市公司在产业链的布局和延伸,推动上市公司在 5G 行业专网领域的产业拓展,提升
上市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共同推动上市公司的价值成长。
8.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内部审批手续且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完成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
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就海能
达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海能达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
存在的其他安排。
3.共赢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合
规性确认,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等手续。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海能达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 9 月 29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 陈清州与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海能达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
上市公司名称 地 9108号海能达大厦
股票简称 海能达 股票代码 002583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A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0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数量:183,957,300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0%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是 □ 否 ■
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
对 公 司 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 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 其 负 债 提
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备注: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
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
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