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9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967,518,50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4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767,260,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08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0,257,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6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7,787,14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4%。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联股东陈清州、于平、 周炎、康继亮、田智勇、罗俊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01,710,2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1,486,765 股同意,网络投 票 200,223,53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34,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752,9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080% ; 反 对 34,1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9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3,096,656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7,260,822 股同意,网络 投票 15,835,83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387%;反 对 464,5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弃权 183,957,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133%。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322,5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3883%; 反 对 464,5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61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513,856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7,260,822 股同意,网络 投票 199,253,03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2%;反 对 811,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193,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6,782,4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4.3518%; 反 对 811,1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603%;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9%。 4、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7,395,056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7,260,822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00,134,23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 对 123,4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7,663,6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3060%; 反 对 123,4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694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708,156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7,260,822 股同意,网络 投票 199,447,334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2%;反 对 810,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6,976,7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4442%; 反 对 810,3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55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 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