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4-3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
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进行了审议,现就以上议案所
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
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孔祥云 陈 智 YING KONG
(孔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