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4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 991,248,532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1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764,946,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20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26,302,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1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2,355,17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29%。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997,6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051,6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 对 57,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193,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997,6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051,6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 对 57,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193,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997,6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051,6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 对 57,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193,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997,6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051,6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7%;反 对 57,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193,5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1,171,3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225,3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 对 76,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1,0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42,278,0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178% ; 反 对 76,1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798% ; 弃 权 1,0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24%。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236,325 股(其中现场投票 10,000 股同意,网络投票 226,226,3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4%;反对 76,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弃权 0 股,占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42,279,0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202% ; 反 对 76,1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7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361,8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5,415,8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反 对 886,6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0 股,占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41,468,5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9066%; 反 对 886,6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09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0,094,9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5,148,9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6%;反 对 1,153,5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4%;弃权 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41,201,6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2765%;反对 1,15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1,191,182 股(其中现场投票 764,946,057 股同意,网络 投票 226,245,125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 对 57,3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0 股,占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42,297,8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646% ; 反 对 57,3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3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智先生、Ying Kong(孔英)先生委托公 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对 2021 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