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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1-19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2-04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1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
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
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
提名以下九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吴涵渠先生、王鹏先生、邓志新先生、郭卫华先生、沈毅先生、赵旭峰先生
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毅先生、崔军先生、李华雄先生为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一名、监事会成员人数由五名减至三名,现对《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详见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聘 2012 年度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董事会同意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涵渠,男,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在九江船舶工业学校任教。1989 年至 1993 年在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
心任技术部副经理,从事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和产品技术标准的研究。1993 年组
建公司前身奥拓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第
五届政协委员。
    吴涵渠先生持有公司 33,225,075 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赵旭峰系吴涵渠先生的妻弟,公司董事沈毅系吴涵渠先生的叔叔的女婿。
除上述关系外,吴涵渠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鹏,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先后在深圳市金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工作。现任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志新,男,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先后在电子工业部第五研究所、深圳兰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星星实业有限公司
工作。1994 年至 2011 年 10 月任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有限公司
(原名: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主任。现已退休,现任公司董事。
    邓志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郭卫华,男,196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在国营第四四一厂工作。1998 年进入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重大项目部经理
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郭卫华先生持有公司 3,315,598 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毅,男,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进入公司,历任人事主管、人事行政部副经理、供应储运部经理、商务部经理
兼 LED 光电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 LED 光电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
董事、副总经理。
    沈毅先生持有公司 1,462,500 股股份。沈毅先生系吴涵渠先生的叔叔的女
婿。除上述关系外,沈毅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旭峰,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在福州市建材公司工作。1993 年进入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广州办事处经理、
自助设备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渠道总监。
    赵旭峰先生持有公司 4,563,000 股股份。赵旭峰先生系吴涵渠先生的妻弟。
除上述关系外,赵旭峰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华雄,男,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88 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
会计系外国会计教研室任职。曾先后在海南港澳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港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粤华电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公司投资总部、深圳市德众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恩然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杭州浙大网新科技实业投资有限、宁波富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
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毅,男,195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2000 年起至今任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
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第九届政协委员、深圳市第三届政协
委员。现任深圳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五届政协委员、深圳天源迪
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李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崔军,男,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法律硕士、一级律师。1994 年起在广东敏于行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广东星辰
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深圳市政协委员、第九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
东省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
员会委员、深圳市专利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副会长、
深圳市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崔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副董事长不能
主持。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的一名监事主持。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的一名监事主持。
推举代表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推举代表主持。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东同意,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主持人,继续开会。                          东同意,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
                                            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可设副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副董事
生。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
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