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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03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3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次
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
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黄斌先生因外地出差,授权委托邱
荣邦先生出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
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深圳市
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核实<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确定的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
实后认为: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激励人员
共计 108 名,均为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和核心骨干人员(含控股子公司);
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
处罚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
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