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公司201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专项说明2013-04-11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
专项说明
目 录
一、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专项说明 1-2
二、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3
三、本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邮 编:100039
2 号楼 4 层 电 话:(010)8821 9191
http:// www.chcncpa.com 传 真:(010)8821 0558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总机:0086-10-88219191
传真:0086-10-88210558
Website:www.chcncpa.com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国浩报字[2013]第 832A0006 号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
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国浩审字[2013]第 832A0006 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文)的要求,奥拓电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12 年度深圳市奥拓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方资
金占用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是奥拓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奥拓电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奥拓电子公司实
施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 2012 年度奥拓电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关联
方资金占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奥拓电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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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赖玉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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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012 年度累计 2012 年度占 2012 年度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2 年年初 2012 年年末占
非经营性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发生金额 用资金的利息 偿还累计发生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金额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 无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无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2012 年度累计 2012 年度往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2 年年初往 2012 年度偿还 2012 年年末往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占用方名称 往来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无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无
-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2012 年度累计 2012 年度往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12 年年初往 2012 年度偿还 2012 年年末往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占用方名称 往来发生金额 来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关联自然人及其 无 - -
控制的法人 小计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无 - -
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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