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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04-1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2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1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201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201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201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五)201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201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
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做到勤
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2年度财务报告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情况。
    (三)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变更了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变更程序合法。除了上述项目实地地点
和实地主体发生变更外,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均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 按
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参照政府指导价并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
有效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和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做好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