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5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 股)2,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00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33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424,841.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09,575,158.46 元,较原计划募集资金 263,939,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 45,636,158.46 元, 并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出 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8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 以前年度已投入 置换先期投入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流动 年末余额 收入净额 项目金额 资金项目 资金 4829.06 - 3186.03 - 1693.17 24,635.6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1 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 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 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等分别设立了767957963622、773158091006、44201515200052509265、 41015900040012340、73010122000529978、73010122000568700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于2011年6月26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 奥拓变更为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 201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及惠州奥拓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新区支行、广发证券、南京奥拓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南京奥拓“高端 LED 视频 显示系统项目”专户中的募集资金总计 11,427 万元及其利息于 2012 年已全部转入惠州奥拓 募集资金专户,南京奥拓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销户。惠州奥拓与募集资 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广发证券共同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公司用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电”)增加投资2,118.36万元。奥拓光电于2012年2月2日分别与 广发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2013年6月30 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南支行 773158091006 11,062.03 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44201515200052509265 2,259,5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后海支行 41015900040012340 6,191.5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9978 3,074.78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68700 2,047.72 合计 24,635.6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 1: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957.5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86.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42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91% 8,015.09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 投资进度(%)(3)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更)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 是 11,427.00 11,427.00 945.99 1,076.06 9.42% 2014 年 3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2、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 否 6,580.00 6,580.00 1,413.32 4,577.15 69.56% 2013 年 1 月 25 日 106.25 不适用 否 3、研发中心扩建 否 5,328.10 5,328.10 350.71 1,114.48 20.92% 2014 年 3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4、营销服务相关配套升级 否 3,058.80 3,058.80 408.36 1,091.27 35.68% 2014 年 3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393.90 26,393.90 3,118.38 7,858.96 - 106.25 超募资金投向 1、LED 照明应用 否 2,118.36 2,118.36 67.65 156.13 7.37% 2014 年 3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2、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118.36 2,118.36 67.65 156.13 - 合计 - 28,512.26 28,512.26 3,186.03 8,015.09 106.25 3 1、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7 日。因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后,需要在惠 州大亚湾当地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的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取得所需土地使用权、施工招标等工作,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2、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7 日,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由于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办妥工程结算,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另外公司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生产工艺及流程等节约了 设备采购成本,导致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7 日。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 公场所的计划难以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展。公司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形势及自身实际情况,择机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目) 2014 年 3 月 31 日。 4、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7 日。由于受房地产价格和合适地点的影响,原租 赁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场地的计划受阻,在全球营销服务总部设立专门的产品展示台的计划暂无法实施。鉴于 2011 年和 2012 年的宏观经 济环境情况,公司适度控制营销和服务人员的规模扩张速度,因此计划新增营销和服务人员的数量和工资投入较少,进而相关办公设备 以及信息化系统的投入较少。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5、LED 照明应用项目:项目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为租 赁厂房,因面临到期可能不续约的风险及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匹配度差等问题,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 工业园,租赁惠州奥拓的厂房。鉴于上述原因,公司适当推迟该项目的进展。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实施地点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 4,563.62 万元,2011 年 9 月 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 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超募资金 2,118.36 万元用于 LED 照明应用项目,其中:建设投资 726.36 万元,流 动资金 800 万元。上述 LED 照明应用项目正在实施之中。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对其余的超募资金 2,445.26 万元作出计划。 4 1、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南京奥拓变更为 公司惠州奥拓。此项变更于 2011 年 9 月 1 日由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LED 照明应用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此项变更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由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 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已先期投入 76.90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76.90 万元。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以活期存款或定期存单形式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2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实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 拟投入募集 本报告期实 资进度 预定可使 际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 项目 资金总额 际投入金额 (%)(3)=(2) 用状态日 金额(2) 益 效益 生重大变 (1) /(1) 期 化 高端 LED 高端 LED 视 2014 年 3 视频显示 11,427.00 945.99 1,076.06 9.42% - 不适用 否 频显示系统 月 31 日 系统 合计 11,427.00 945.99 1,076.06 9.42% - - - - 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 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1 年 9 月 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 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因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后,需要在惠州大亚湾当地重新进行建设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的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取得所需土地使用权、施工招标等工作,预计 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31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变更“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原因主要是惠州大亚湾 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地处广东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好,体制机制和 区位优势明显。同时该区域比邻港口,海外运输便捷,便于公司产品的出口。项目实施地距 离公司总部不到一百公里,便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有利于有效降低搬迁 3 及后续的管理成本。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本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 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自筹 资金 投 入 768,964.63 元,业 经深圳市鹏 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出具深鹏 所股专 字 [2011]0578 号《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鉴证。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 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部分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768,964.63 元。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 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68,964.63 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1 年实际募集资金 309,575,158.46 元,计划募集资金 263,939,000.00 元,超募资 金 45,636,158.46 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2,118.36 万元对子公司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用于 LED 照明应用项目。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用于 LED 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LED 照明应用项目。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156.13 万元。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实现效益 106.25 万元,其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效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 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