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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3-11-18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3-06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53号)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
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元。本次发行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4,841.54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309,575,158.46 元 , 较 原 计 划 募 集 资 金
263,939,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45,636,158.46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
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
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投资11,427.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信息发布
及指示系统项目”投资6,580.00万元,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负责实施。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
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
奥拓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惠州奥拓”)。2011年11月9日,“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新实施主
体惠州奥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新支
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南京奥拓和奥拓电
子五方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 》 于 2011 年 11 月 10 日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惠州奥拓在中行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
简称“专户”),为保护股东利益,在能够保证“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资金使用进度需要的前提下,为确保不损失利息,原存放在南京奥拓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南京奥拓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总计11,427.00万元及其利息
分期转入惠州奥拓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惠州奥拓“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对拨付给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作为往来款项核算,会计处理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现公司拟使用拨付给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对其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其中对惠州奥拓增资11,427.00万元,对南京奥拓增资6,580.00万元。公
司本次对子公司惠州奥拓和南京奥拓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一、增资概述

    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惠州奥拓和南京奥拓
的增资,公司本次对上述子公司增资不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额全部作为资本溢
价计入资本公积,并由本公司独享。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
    经营范围:筹建中,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惠州奥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34,169,129.53 元,净资产 18,802,490.33
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3,051,300.03 元。

    (二)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涵渠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锦路2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无。;一般经营:电子产品、光电产品、计算机软硬
件产品的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设备租赁。

    南京奥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87,887,658.83元,净资产20,778,178.29
元,营业收入426,362.65元,净利润-537,226.63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本次对公司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子公司资
产结构,有利于发展、壮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本次增资
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四、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促进公司快速
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
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奥拓电子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增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
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