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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2014-01-07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重大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与中
国新华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新华电视”)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
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2年1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签署重大合同公告暨复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上述原合同最新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获得中国新华电视下达的第一
批订单总金额预计为1,225.00万元,包括户外LED显示屏价款1,125.00万元和一套
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价款100.00万元,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收到第
一批订单的预付款367.50万元。目前,广告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平台软件的调试安
装已完成,并通过使用验收。LED显示屏体的制造安装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一块
LED显示屏体已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余LED显示屏体待收到中国新
华电视的安装通知后予以安装。由于原合同到期,经过协商,公司于2013年11月
11日与中国新华电视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新华电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前海新华电视”)签署了《<户外LED全彩屏及广告发布系统定制合同>之补
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原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一年,原合同中约定
的产品单价变更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元/㎡),中国新华电
视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前海新华电视代为其履行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
务。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新华电视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风险提示:

     1、鉴于原合同履行缓慢,采购方中国新华电视根据其经营计划制定采购方
 案下达订单,在新签署的补充协议执行过程中公司能够获得采购订单的数量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

     2、补充协议为框架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治、经济、法规等不
 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3、由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4、如果实际所下订单金额巨大,将对公司的产能、资金周转、内部管理、
 员工招聘和培训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能否顺利执行上述订单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