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2014-04-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奥
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奥拓电子《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奥拓电子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奥拓电子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部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
务包括:LED视频显示系统、LED信息发布和指示系统、LED照明产品、电子回单系
统、LCD广告屏;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销售与收入管理、采购及付款
管理、生产及仓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薪与人事管理、筹资与投资管理、货
币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层面的管理以及公司发展
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公司层面的管理;重点关注
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销售的市场竞争风
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产品质量风险
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
规定》等文件规定,参考奥拓电子《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调查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兼职情况;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和会计师沟通;调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
途径,对奥拓电子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拓电子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奥拓电子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保荐
机构对奥拓电子《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运兴周郑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