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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意见2014-04-0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奥拓电子本次调整相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53号)核准,奥拓电子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16.00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元。深圳市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6月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
超募资金2,118.36万元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
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
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
变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奥拓”)。
    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相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将LED照明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租赁惠州奥拓的厂房。独立董事、
监事会均对该事宜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惠州大亚湾西
       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
1                                   11,427.00   区响水河工业   惠州奥拓
       统项目
                                                园
       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                       南京市雨花经
2                                    6,580.00                  南京奥拓
       系统项目                                 济开发区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328.10   深圳           奥拓电子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
4                                    3,058.80   深圳           奥拓电子
       套升级项目
                                                惠州大亚湾西
5      LED 照明应用项目              2,118.36   区响水河工业   奥拓光电
                                                园
              合计              28,512.26           —         —
    二、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营销服务网络相关
配套升级项目”和“LED照明应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4年3月31
日调整为2014年9月30日。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的原因如下:
    1、调整“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
统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
园,实施主体由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该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13年10月份封顶,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相关设备
采购等工作。因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后,需要在惠州大亚湾当地重新进
行建设项目的立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取得所需土地使用权、施工招标等工作,
并且2013年雨水较多,影响了建筑施工进度。综上,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2、调整“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的计划难以
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公司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形势及自
身实际情况,择机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综上,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3、调整“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由于受房地产价格和合适地点的影响,原租赁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场地的计划
受阻,在全球营销服务总部设立专门的产品展示台的计划暂无法实施。公司采取
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上述计
划的开展。2013年公司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但部分信息化项目实施周期较长,
影响项目整体实施进度。综上,预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4年9月
30日。
    4、调整“LED照明应用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该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为租赁厂房,因面
临到期可能不续约的风险及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匹配度差等问题,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租
赁惠州奥拓的厂房。由于实施地点的变更,影响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综上,预
计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三、项目调整程序的合法性
    201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
行调整。
    四、项目调整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不
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相关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和《LED照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所提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相同。
    五、核查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奥拓电子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奥拓电子本次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的实施
主体、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奥拓电子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拓电子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
项表示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核查意见所提示的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带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运兴                     周郑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