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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0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13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二)201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核实<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 2012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五)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六)2013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13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八)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
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做到勤
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度财务报告 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情况。
    (三)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
实施地点,是是基于外部环境新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投资方向,
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为 按
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参照政府指导价并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已得到有效
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
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认真做好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管理工作。监
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该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