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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拓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2014-10-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

   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奥拓电子本次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A股)2,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00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人民币33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6,424,841.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09,575,158.46元,较原计划募集
资金263,939,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45,636,158.46元,并于2011年6月8日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8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对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的议案》,用部分
超募资金2,1183600元用于LED照明应用项目;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变更为惠州大亚湾西区响水河工业园,实施
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变
更为公司在惠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奥拓”)。201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规模和实施地点的议案》,“LED照
明应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第三工业区,其厂房为租赁使
用,面临着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可能不续约的风险以及与公司产品工艺流程匹配度
差等问题,所以将该项目搬迁至公司的惠州制造基地实施,通过向惠州奥拓租赁
厂房解决制造场地的问题。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变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五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惠州大亚湾西区
 1      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11,427.00                       惠州奥拓
                                                          响水河工业园
                                                          南京市雨花经济
 2      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6,580.00                       南京奥拓
                                                          开发区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328.10   深圳                奥拓电子

 4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3,058.80   深圳                奥拓电子

                                                                              深圳市奥拓光电科技有限
                                                          惠州大亚湾西区
 5      LED 照明应用项目                       2,118.36                       公司(以下简称“奥拓光
                                                          响水河工业园
                                                                              电”)
        合计                                  28,512.26   —                  —



       截止201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惠州奥拓               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南支行              773158091006           5,617.39

          南京奥拓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科苑支行       44201515200052509265        854.93

          奥拓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后海支行        41015900040012340         5,694.43

          奥拓电子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9978         1,862.26

          奥拓光电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68700         1,902.55

                                       合计                                                 15,931.5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结余原因
    1、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高端LED视频显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14,27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
资金109,332,861.65元,项目结余4,937,138.35 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
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
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
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
预算减少。
    2、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LED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5,80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
资金62,263,328.71元,项目结余3,536,671.29 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
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
目总开支。由于公司自身研发、工艺水平的提升以及原计划的部分设备已经更新
换代,优先购置使用性价比更高的同等功能设备,使得设备采购方面实际投入比
预算减少。
    3、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截至2014年9月30日,营销服务及相关配套升级项目已完成建设,升级成立
了一个全球营销服务总部和三个国内区域营销中心,升级和新建了营销网点和服
务网点,优化了公司信息化平台。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588,000元,全部为募
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27,867,431.25 元,项目结余2,720,568.75 元(不
含募集资金利息)。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该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通过信息化软硬件设备
购置谈判,减少支出。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的原因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3,281,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
投入资金18,356,839.97元,项目结余34,924,160.03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截至2014年9月30日,六个研发创新课题已取得初步成果,分别为新一代节
能型LED广告显示系统、3D LED高端显示系统、动感创意LED显示系统、超高密度
LED显示系统、LED深色控制系统和智能客户流程管理系统。购置了部分实验设备
和分析检测设备,部分设备由政府补助资金购置,或者已购置设备技术较为先进,
设备购置费用结余较大。由于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原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
办公场所的计划难以执行。公司采取腾用现有办公场所,或临时租用、借用场地
等措施解决相关问题,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鉴于上述原因,公
司决定不再进行购置研发中心实验及办公场所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入。
       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
设。
       2、LED照明应用项目
       LED照明应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1,183,6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
投入资金3,794,636.55 元,项目结余17,388,963.45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
       由于惠州奥拓制造基地后,产能较为充裕,为充分发挥已有产能,节约成本
和降低投资风险,奥拓光电不再自行生产LED照明产品,改由惠州奥拓生产LED
照明产品,故原本计划采购生产线及生产设备、场地租赁和装修项目不再进行,
铺底流动资金亦不再使用。该项目员工规模已达到计划人数,根据市场情况投入
部分营销费用,人员工资和营销费用有所结余。
       对于该项目未完成部分,公司将视市场变化情况在未来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建设。
       四、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详细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结余        利息收入净额        总计
 1       高端 LED 视频显示系统项目           4,937,138.35   10,315,764.98   15,252,903.33
 2       LED 信息发布及指示系统项目          3,536,671.29    2,867,126.21   6,403,797.50
 3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4,924,160.03    6,351,528.98   41,275,689.01
 4       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        2,720,568.75    3,352,200.00   6,072,768.75
 5       LED 照明应用项目                   17,388,963.45    1,636,519.53   19,025,482.98
 6    超募资金                            24,452,558.46               -    24,452,558.46
      合计                                87,960,060.33   24,523,139.70   112,483,200.03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银行利息收入减去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值,为截至2014年9月30日
的金额,具体以转账日为准。公司未作出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分两部分存
放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营销服务网络相关配套升级项目”相对应的两个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中,所以上表中这两个项目对应的利息收入净额包括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为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投资
者创造价值,公司计划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12,483,200.03元(包括募集资金
63,507,501.87元,超募资金24,452,558.46元,利息收入净额24,523,139.70元,;
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使用上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6,748,992.00元人民币(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 6%计算)。
     五、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的合法性
     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
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及
利 息 112,483,200.03 元 ( 包 括 募 集 资 金 63,507,501.87 元 , 超 募 资 金
24,452,558.46元,利息收入净额24,523,139.70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提升运营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
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
出,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后续程序: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
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广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奥拓电子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奥拓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
示无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可能带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部分不再实施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运兴                     周郑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